C++名稱空間介紹
1.名稱空間
在C++當中,名稱可以是變量、函數、結構體、枚舉、類以及結構體和類的成員。這本身並沒有問題,但隨著項目的增大,名稱之間相互沖突的可能性也會大大增加。
比如我們使用瞭多個廠商的代碼,它們都定義瞭List,Tree
和Node
類,但定義的方式不同,也就沒辦法互相兼容。這個時候當我們希望使用一個庫的List類,而使用另外一個的Tree類,就會非常麻煩。這類沖突被稱為名稱空間(namespace
)問題。
1.1傳統C++名稱空間
我們先來復習一下幾個術語。
聲明區域:
聲明區域指的是可以在其中進行聲明的區域,比如我們可以在函數外側聲明全局變量,對於全局變量,它的聲明區域就是其聲明所在的文件。對於函數中聲明的變量, 它的聲明區域就是其聲明所在的代碼塊。
潛在作用域:
潛在作用域的范圍比聲明區域更加精確,它從聲明語句處開始一直到聲明區域的結尾。這是因為變量必須定義之後才能使用,所以潛在作用域的范圍比聲明區域要小。
這裡有一個細節,變量並不一定在整個潛在作用域都是可見的。因為可能還會被嵌套在聲明區域中的同名變量隱藏。比如說我們同時定義瞭一個全局變量和一個函數中的同名變量,那麼在函數當中,外側的全局變量將會被同名的局部變量隱藏。
作用域:
結合前面所說的,變量對於程序而言可見的范圍被稱為作用域,它又比潛在作用域更加精確一些。
1.2新的名稱空間特性
C++新增瞭通過定義一種新的聲明區域來創建命名的名稱空間,這樣做的目的是提供一個聲明名稱的區域。一個名稱空間中的名稱不會與另外一個名稱空間的相同名稱發生沖突,同時允許程序的其他部分使用該名稱空間中聲明的東西。
比如C++ Primer
當中的這個例子,下面使用新的關鍵字namespace
創建瞭兩個名稱空間A和B。
namespace A { double pail; void fetch(); int pal; struct Well {...}; } namespace B { double bucket(double n) {...} double fetch; int pal; struct Hill {...}; }
名稱空間可以是全局的,也可以位於另外一個名稱空間中,但不能位於代碼塊中。因此,默認名稱空間裡的所有聲明的名稱的鏈接性都是外部的,const
關鍵字修飾的常量除外。
除瞭用戶定義的名稱空間之外,還存在另外一個名稱空間——全局名稱空間。它對應於文件級的聲明區域,因此前面所說的全局變量現在被描述為位於全局名稱空間中。
任何名稱空間中的名稱都不會與其他空間的名稱發生沖突,因此A中的fet
ch可以和B中的fetch
共存。名稱空間中的聲明和定義規則桶全局聲明和定義的規則相同。
名稱空間是開放的,可以把名稱加入到已經創建的名稱空間中,比如:
namespace A { char *goose(const char *); }
同樣我們之前在名稱空間A當中隻是定義瞭函數fetch,而沒有定義,我們也可以在之後的代碼當中添加定義:
namespace A { void fetch () { ... } }
當然而我們需要一種方法來訪問給定名稱空間裡的名稱,最簡單的方法是使用作用域解析符::,使用名稱空間名來找到該名稱:
A::pail = 12.34; A::fetch();
沒有作用域解析符的名稱成為未限定名稱,包含瞭名稱空間的名稱稱為限定的名稱。
這一篇當中涉及瞭許多概念,看起來有些晦澀。但我個人感覺,這些概念理解起來並不復雜,主要是一些說明性的語言讀起來有些難以理解。最好的辦法就是沉下氣來,一點點精讀,先把前面理解瞭再看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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