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引用和結構體介紹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Coder梁(ID:Coder_LT)
結構體是我們自定義的復合類型,本質上也是一種變量類型,所以一樣可以使用引用。傳遞結構體引用的方式和其他變量一樣:
struct P { int x, y; }; void set_axis(P& a, P& b);
前文C++引用的使用與const修飾符當中也曾說過,雖然引用在基本類型上一樣適用,但一般在實際使用當中,不在基本變量類型上使用引用。倒不是有什麼問題,而是沒有必要,畢竟基本變量類型占據的內存太小瞭,值傳遞和引用傳遞帶來的差別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因此使用得比較多的就是引用傳遞結構體,因為結構體當中的成員變量往往比較復雜,通過引用傳遞可以避免結構體的整體拷貝,可以節省時間和內存。
不僅如此,我們還可以通過函數返回引用:
P& return_ref(P& a);
返回引用的目的和傳遞引用參數的目的是一樣的,為瞭節省時間和內存。
如果函數返回的不是引用,而是結構體的值的話,調用代碼可能是這樣的:
P m = return_ref(a);
return_ref
這個函數的返回結果會先賦值到一個臨時的位置,然後再復制給m。這和我們傳遞結構體參數的開銷是一樣的,如果我們返回的類型是引用,那麼則可以節省掉這個開銷。
但是,這裡有一個坑。
我們通過函數返回的引用,不能是函數終止時就不存在的內存單元,也就是不能是臨時變量。
比如下面這個例子就是不行的:
P& return_ref(P& a) { P cur = a; return cur; }
我們在函數當中將傳入的結構體a
拷貝瞭一份,對這個拷貝體進行瞭返回。這樣的代碼從邏輯上看是沒有問題的,但問題是我們創建的cur
是一個臨時變量,當函數返回的時候就會被銷毀,不再存在,於是就會導致一些未知的錯誤。
所以如果要使用函數返回引用的話,一定要返回外部傳入的引用或者全局變量的引用,而不能在函數內部臨時創建。
除此之外,返回引用還有另外一個坑點,我們來看代碼:
P a,b; return_ref(a) = b;
這樣的語法是被允許的,因為return_ref
函數返回的是一個引用,我們當然可以對一個引用的值進行修改。有的情況下這一樣會產生問題,如果你不想要這樣的情況被允許,也有辦法,我們可以使用const
關鍵字,
將返回的結果限制成不可修改:
const P& return_ref(P& a);
到此這篇關於C++引用和結構體介紹的文章就介紹到這瞭,更多相關C++引用和結構體內容請搜索WalkonNet以前的文章或繼續瀏覽下面的相關文章希望大傢以後多多支持Walko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