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常量和類枚舉

文章轉自公眾號:Coder梁(ID:Coder_LT)

1.類常量

有的時候, 我們希望能給類當中定義一些常量,可以給所有類的對象使用。

比如說我們在類當中定義一個數組,希望可以定義一個常量,用來初始化數組的長度。既然是用來初始化數組長度的,那麼這個值自然也不會改變,我們定義成const是否可行呢?

比如這樣:

class P {
    private:
     const int N=15;
     int costs[N];
    ...
}

很遺憾,這樣不行,編譯器會拋出一個錯誤:

說我們non-static變量N用的不對,看到瞭吧?報錯信息裡的描述是non-static變量,也就是說我們這裡定義的N不是一個static類型的,所以不能用來初始化數組。

那怎麼樣才算對瞭呢?很簡單,我們可以定義成static變量就對瞭。

class P {
    private:
     static const int N=15;
     int costs[N];
    ...
}

也就是在const int前面加上瞭static關鍵字,表示這是一個static即靜態變量。這個常量會和其他靜態變量存儲在一起,而不是存儲在對象裡,這樣的話也就被所有對象共享瞭。

對於像是JavaPython等其他語言來說,類中的靜態變量是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的,而C++中不行。

除瞭定義靜態變量之外,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定義類枚舉:

class P {
    private:
     enum {N=15};
     int costs[N];
    ...
}

這樣也能運行,看起來非常不可思議。

通過這種方式聲明並不會創建類數據成員,對於類的對象來說,並不包含枚舉,這裡的N隻是一個符號名稱。在類當中遇到它的時候,編譯器會用15來代替。

也正是因為我們隻是為瞭創建符號常量,而不是創建枚舉類型的變量,所以不需要提供枚舉名。有一些C++的類庫當中也用到瞭這種方法,比如ios_base::fixed等。

2.類枚舉

傳統的枚舉類型變量存在一定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當兩個枚舉定義中的枚舉量重名的時候,就會發生沖突:

enum A {small, big, medium};
enum B {small, large, xlarge};

這兩個枚舉類型當中都有small,如果位於相同的作用於,那麼就會發生沖突。

為瞭避免這個問題,C++11當中提供瞭一種新枚舉,它的作用域為類,聲明類似這樣:

enum class A {small, big, medium};
enum class B {small, large, xlarge};

和上面的代碼幾乎是一樣的,隻不過多瞭一個關鍵字class,換成struct也是可以的。

當我們使用的時候,需要加上解析運算符:

A choice = A::small;
B c = B::large;

另外我們前面說過,常規的枚舉將自動轉化為整型,比如賦值給int變量或者是用於比較表達式的時候。而作用域內枚舉不會隱式地轉換類型。

到此這篇關於C++類常量和類枚舉的文章就介紹到這瞭,更多相關C++類常量和類枚舉內容請搜索WalkonNet以前的文章或繼續瀏覽下面的相關文章希望大傢以後多多支持Walk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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