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帶你深入瞭解Java對象與Java類

1.面向對象是什麼?

面向對象: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縮寫 OOP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

  • 以分類的方式進行思考和解決問題。
  • 面向對象先對整體關系作出分類,然後根據不同的類深入細節的處理。
  • 面向對象的思想符合人類的認知習慣。

我見過舉的最多的例子就是把大象放進冰箱:

​ 面向對象的思想就是把這件事的三個步驟:打開冰箱,放入大象,關閉冰箱。這三個動作倆個是關於冰箱的,一個是關於操作人的。所以就把打開冰箱,關閉冰箱這倆個操作定義在冰箱這個對象中,把放入大象定義在人這個對象中。於面向過程不同的就是在,面向過程關註的是正在發生什麼事,面向對象關註的是發生這件事和誰有關系。

面向對象的程序是由對象組成的,每個對象包含對用戶公開的特定功能部分和隱藏的實現部分。

——Java核心技術 卷1(11版)

註意

面向對象無法取代面向過程,他們是相輔相成的。面向對象關註於從宏觀上把握事物之間的關系,在具體到如何實現某個細節時(在類中定義一個方法),仍然采用面向過程的思維方式。

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問題,將它分解為過程的開發方式比較理想,面向對象的設計思想適用於規模較大的項目,把很多個過程轉換為較少的類,這更便於程序員管理,尋找錯誤時與比較方便(假設一個數據出現瞭錯誤,你隻需要找訪問這個數據的方法)。

2.Java類

1.什麼是類

類是構造對象的模板或藍圖,我們可以將類想象成制作小甜餅的模具,將對象想象為小甜餅。

——Java核心技術 卷1(11版)

也就是說:

類就是將一類事物的相同的屬性,行為放在一起類是表示一個客觀世界某類群體的一些基本特征抽象

2.Java類

類的結構

​ 變量:事物屬性的描述;

​ 方法:事物的行為;(可以做的事情)

​ 構造方法:用於創建對象;(創建類的時候有一個默認的無參的構造方法)

​ 內部類: 即在類體中聲明的類。

​ 塊:一段沒有名稱的代碼塊

Java類的格式

[訪問權限修飾符]  [修飾符] class Person{
//第一步聲明一個類
  /*訪問修飾符有兩種public,無(默認)
  修飾符:final,abstract
  關鍵字class用來定義一個類
  Java類名的命名規范:
  類名首字母大寫,見名知意,駝峰表示*/
//第二步給類添加屬性
    //成員變量定義
    /*
    [訪問權限修飾符] [修飾符] 屬性類型 屬性名;
    */
    public String name; //名字
    public Integer age; //年齡
//第二步給類添加方法
    /*方法聲明格式為:
    [訪問權限修飾符] [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
     }*/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吃飯");
     }
}

3.java對象

對象是類的一個實例,是以類為模板在內存中創建的實際存在的實例

上面舉得例子人就是一個類,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對象,擁有類中的屬性,行為,可以使用。

對象的創建和使用:

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

Person person:使用Person類作為類型聲明一個變量person(對象變量)。

new Person():使用new + Person 類構造方法創建對象.

=:將右邊創建的對象地址 賦給 左邊的person變量

使用person變量可以訪問對象中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

註意:

1.同一類的每個對象有不同的成員變量存儲空間。

2.同一類的每個對象共享該類的方法。

要想使用對象,必須清楚對象的三個主要特征:

1.對象的行為:可以對對象完成哪些操作,或者可以對對象應用哪些方法。

2.對象的狀態:當調用那些方法時,對象會怎麼樣。

3.對象的標識:如何區分具有相同行為與狀態的不同對象。

4.類和對象

類是一類事物的抽象概念,是一個模型

對象是由這個模型所創造的一個個具體存在的,實實在在存在的實例。

所以創建對象的過程也叫實例化對象。

編程中現有類後有對象。

現實生活中先有對象後有類(相當於根據對象,總結出來的類)。

5.類中的變量,方法

1.變量分類

按照位置分

成員變量:

  • ​ 成員變量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量。
  • ​ 成員變量可以使用Java語言中任何一種數據類型(包括基本類型和引用類型)。
  • ​ 在定義成員變量時可以對其初始化,如果不對其初始化,Java使用默認的值對其初始化。
  • ​ 成員變量在創建對象的時候會從類中復制一份到對象中。
  • ​ 成員變量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 ​ 成員變量的作用范圍為整個類體。

局部變量:

  • ​ 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量被稱為局部變量。
  • ​ 局部變量可以使用Java語言中任何一種數據類型(包括基本類型和引用類型)。
  • ​ 局部變量在使用前必須初始化賦值。
  • ​ 變量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量就會自動銷毀。

2.方法分類

成員方法:成員方法是定義在類中。這種方法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創建。

語法格式:

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參數列表) {
    方法體語句;
    [return 返回值]
} 

構造方法:用來創建對象的方法

構造方法名與類名相同,且沒有返回值,且不需要使用void修飾

構造方法是定義在 Java 類中的一個用來創建對象的方法。

使用 new + 構造方法 創建一個新的對象。在創建一個對象的時候,至少要調用一個構造方法。

每個類都有構造方法。如果沒有顯式地為類定義構造方法,Java將會為該類提供一個默認構造方法,但是隻要在一個Java類中定義瞭一個顯示的構造方法後,默認的無參構造方法即失效。

一個類可以有多個構造方法。

public class Person{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 這個構造方法有一個參數:name 
  } 
}

例:創建Person類的對象

Person person= new Person();
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張三");

6.方法重載

方法的重載是指同一個類中具有相同的名字,但參數不同的幾個方法。

參數不同(可以有三方面的不同)

  • 數量不同
  • 類型不同
  • 順序不同

調用時,會根據不同的參數表選擇對應的方法。

註意:方法重載跟方法的返回值類型沒有任何關系

7.對象與引用

Java 語言中除基本類型之外的變量類型都稱之為引用類型。

Java中的對象是通過引用對其操作的。

 class Person{    
    String name;
    String age;
}
Person person= new Person();

創建一個對象包含三個動作:

  • 右邊的“new Person()”,是以Person類為模板,調用Person類的構造方法,在堆空間裡創建一個Person類對象。
  • 左邊的“Person person”創建瞭一個Person類型引用變量。所謂Person類的引用,就是以後可以用來指向Person對象的對象引用。
  • ”=”操作符使對象引用指向剛創建的那個Person對象。
Person person;//對象引用變量
person= new Person();//對象本身

new Person(); 這個語句在堆空間裡創建瞭實體,盡管它們也是確確實實存在的實體,但是,我們看不見,也摸不著。

對象沒有名字,也就沒法直接訪問它。我們需要通過對象引用來間接訪問對象。

對象好比是一隻很大的氣球,但是我們抓不住它。引用變量是一根繩,可以用來系汽球。

Person  person1; //創建一根繩子,一根還沒有系上任何一個氣球的繩;
Person  person2;//又做瞭一根繩,還沒系上氣球,
person1 = new Person();//給person1系上氣球;
person2 = person1;//這裡,發生瞭復制行為。要說明的是,對象本身並沒有被復制,被復制的隻是對象引用。

結果是,person2也指向瞭person1所指向的對象。兩根繩系的是同一隻氣球。

基本類型和引用類型的區別:

基本類型

​ byte,short,int,long,float,double,char,boolean

​ 它的值就是一個數字,一個字符或一個佈爾值.

引用數據類型

​ 類,接口,數組

​ 它的值是對象在內存空間中的地址,

值傳遞與引用傳遞

Java中進行方法調用中傳遞參數時,參數傳遞有兩種:

1.值傳遞:(形式參數類型是基本數據類型):方法調用時,實際參數把它的值傳遞給對應的形式參數,形式參數隻是用實際參數的值初始化自己的存儲單元內容,是兩個不同的存儲單元,所以方法執行中形式參數值的改變不影響實際參數的值。

2.引用傳遞:(形參數類型是引用數據類型參數):也稱為傳地址。方法調用時,實際參數是對象,這時實際參數與形式參數指向同一個地址,在方法執行中,對形式參數的操作實際上就是對實際參數的操作,這個結果在方法結束後被保留瞭下來,所以方法執行中形式參數的改變將會影響實際參數。

基本類型傳遞的是該數據值本身。引用類型傳遞的是對對象的引用,而不是對象本身 。

8.static關鍵字

概念

  • static被稱為靜態,可以用來修飾類的屬性,方法,代碼塊,內部類。
  • 隨著類的加載而加載
  • 優先於對象存在
  • 修飾的成員,被所有對象所共享
  • 可不創建對象,直接被類調用

static屬性

靜態屬性是類的所有對象共享的,不管創建瞭多少個對象,靜態屬性在內存中隻有一個。

static方法

可以使用對象調用,也可以直接用類名調用,建議用類名直接調用

在static方法內部隻能訪問類的static屬性,不能訪問類的非static屬性,因為static屬性先加載。

因為在類加載的時候加載方法,非static屬性還沒有加載,如果在靜態方法中訪問非static屬性,該屬性找不到。

代碼塊

代碼塊在類中聲明,類似一個沒有名稱的方法體(代碼塊),代碼分實例塊和靜態塊

//實例塊:每次創建對象時自動調用
{
   //任何符合語法的Java代碼
}
//靜態塊:類加載時自動調用,僅一次,與是否創建對象無關。  
static {
    //任何符合語法的Java代碼
}

9.類的加載執行

在這裡插入圖片描述

創建對象時,先執行靜態代碼塊,在執行實例代碼塊,然後執行構造方法。

10.包

包的概念:

​ 包就相當於一個文件夾

包的作用:

​ 避免類重名

​ 按照不同功能管理類

​ 控制訪問權限

包(package)的命名規范:

在包名中,可以使用 . 號來區分包的級別;包名一般情況下是小寫

  • 第一級 指該項目的類型,如com等,
  • 第二級 指項目所開發或者運行的公司名稱,如:oracle,sun,huawei等
  • 第三級 指項目的名稱。
  • 第四級 指項目模塊的名稱。如:filter等表明這個包下類的功能

包可以更好得管理邏輯相關的類,可以控制不同包之間的訪問權限

導入外部包的類,關鍵字import

訪問權限修飾符

Java語言有個權限訪問修飾符,權限從大到小依次為:

  • public :公共權限 修飾類、屬性、方法。可以被任意類訪問
  • protected:受保護的權限 修飾屬性、方法。可以被同包類訪問,如果不是同包類,必須是該類的子類才可以訪問。
  • default:同包權限 修飾類、屬性、方法。隻能被同包的類訪問
  • private:私有權限 修飾屬性、方法。 隻能在本類中訪問

11.面向對象語言的三大特征

1.封裝

封裝:有時稱之為數據隱藏,將類的某些信息隱藏在類內部,不允許外部程序直接訪問,而是通過該類提供的方法來實現對隱藏信息的操作和訪問

好處:隱藏類的實現細節,方便加入控制語句,方便修改實現

具體表現是

1.屬性使用private權限 (私有的)

2.方法使用public權限

例子: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String age;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getAge() {        
        return age;    
    }    
    public void setAge(String age) {        
        this.age = age;    
    }
}

我們可以發現上述代碼用到瞭this關鍵字,那麼什麼是this關鍵字呢?

this關鍵字代表自身類的對象

功能:

1.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成員變量

2.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成員方法

註意:

this關鍵字必須放在非靜態方法裡面

在一個類的方法或構造方法內部,可以使用“this.成員變量名”這樣的格式來引用成員變量名,常常用來區分同名的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

例如上面的:

 this.name = name;   //把局部變量賦值給自己類的成員變量

2.多態

多態是同一個行為具有多個不同表現形式或形態的能力

多態的優點

  • 消除類型之間的耦合關系
  • 可替換性
  • 可擴充性
  • 接口性
  • 靈活性
  • 簡化性

多態存在的三個必要條件

  • 繼承
  • 重寫
  • 父類引用指向子類對象:Parent p = new Child();(Child類繼承瞭Parent 類)

當使用多態方式調用方法時,首先檢查父類中是否有該方法,如果沒有,則編譯錯誤;如果有,再去調用子類的同名方法

多態的好處:可以使程序有良好的擴展,並可以對所有類的對象進行通用處理。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how(new Cat());  
        show(new Dog());  
    }  
    public static void show(Animal a)  {
        a.eat();  
        // 類型判斷
        if (a instanceof Cat)  {  
            Cat c = (Cat)a;  //向下轉型
            c.work();  
        } else if (a instanceof Dog) { 
            Dog c = (Dog)a;  
            c.work();  
        }  
	}  
}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  
    abstract void eat();  
}  
public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吃魚");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抓老鼠");  
    }  
}
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吃骨頭");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看傢");  
    }  
}

Test中的main方法輸出:

在這裡插入圖片描述

同一個方法在不同情況下的表現不同,就是多態的體現。

3.繼承

繼承:繼承是面向對象程序設計不可缺少的設計思想,是實現代碼可重用的根基,是提高代碼可擴展性的主要途徑。

繼承是從已有的類中派生出新的類,新的類能吸收已有類的屬性和行為,並能擴展新的能力。

  • 在JAVA中使用extends關鍵字來表示繼承關系。
  • JAVA不支持多繼承,單繼承使JAVA的繼承關系很簡單,一個類隻能有一個直接父類。
  • 繼承之後子類可以調用父類的所有非私有屬性和非私有方法。

什麼時候使用繼承呢?

當你想用一些非本類的方法或屬性時,可以使用繼承,繼承想使用的那個類,就可以將那個類中的屬性方法拿過來用,可以讓你少寫一些代碼。所以繼承是代碼重用的一種方式

public class Animal{
  public stat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動物吃");
        }
}
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og dog = new Dog();
        dog.eat();
    }
}

在這裡插入圖片描述

專業術語:

Dog類是 Animal類的子類, Animal類是Dog類的父類(或者是) Dog類是 Animal類的派生類, Animal類是Dog類的基類。

繼承的傳遞性

C類從B類繼承,B類又從A類繼承

那麼C類就具有B類和A類的所有非私有的屬性和方法

當一個沒有繼承任何一個類時,jvm(java虛擬機)會默認讓類繼承Object類

Object是 java為所有類提供的基類

繼承中的構造方法

子類構造方法總是先調用父類構造方法,默認情況下,調用父類無參構造方法

可以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使用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任意一個構造方法

如果用super,必須寫在方法的第一行

如果子類的構造方法中沒有顯式地(使用super)調用基類構造方法,則系統默認調用基類無參數的構造方法。

為什麼要先創建父類:子類創建後需要調用父類的方法,所以在創建子類對象是父類也需要同時被創建.

我們又提到瞭一個新的關鍵字——super

super關鍵字用途

  • super關鍵字代表父類的引用,在程序中主要的用途
  • 在子類構造方法中要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需要註意:super語句隻能出現在子類構造方法體的第一行。
  • 用“super.成員變量名”來引用父類成員變量。
  • 用“super.方法名(參數列表)”的方式訪問父類的方法。
  • 與this的區別,this通常指代當前對象,super通常指代父類。

方法的重寫(OverRide)

在子類中可以根據需要對從基類中繼承來的方法進行重寫。

方法重寫規則

  • 方法名相同、參數列表相同;
  • 返回值類型相同;
  • 訪問權限等於或大於父類中方法權限;

隻有方法體不同(大括弧內的代碼不同)

註意:構造方法不能重寫

應用場景:​ 當父類的方法實現不能滿足子類需求時,可以對方法進行重寫( override)

12.類於類之間的關系

1.關聯關系(has-a)

對象和對象之間的連接。在Java中,關聯關系的代碼表現形式為一個類做為另一個類的屬性類型存在。

就是相當於我們在我們的類中定義瞭一個String類型的屬性,那麼,我們這個類和String類就是關聯關系。

即“有”的關系:”has-a”。

關聯關系分為單向關聯和雙向關聯

  • 單向關聯: A類關聯B類。
  • 雙向關聯:A類關聯B類,B類關聯A類;
public class Phone {
     private  Person per;//手機有主人
}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Phone phone;//人擁有手機
}

關聯關系的多重性

一對一關聯:一個手機隻能有一個主人

一對多關聯: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個手機。

解決一對多的關聯的方案:集合或者數組

public List<Phone> phoneList;//集合
public Phone[] phones;//數組

2.依賴關系(uses-a)

依賴關系是指一個類A使用到瞭另一個類B,也就是說一個類的方法使用或者操作另一個類的對象

依賴關系的特性:

這種關系是具有偶然性的、臨時性的、非常弱的,但是類B的變化會影響到類A。

依賴具體表現

在代碼層面,依賴關系表現為類B作為參數被類A在某個方法中使用

例: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void travel(Bus bus){}
}

註意:

應該盡量減少類與類之間有這種關系

3.繼承關系(is-a)

這種關系在上文中有過解釋,在這就不贅述瞭,寫在這隻是表明類與類還有這種關系。

總結

本篇文章就到這裡瞭,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也希望您能夠多多關註WalkonNet的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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